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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生综合测评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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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生综合测评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辅导员、班主任: 为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上学期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请各班级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以下时间安排和评定程序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一、3月1日—3月7日,请各班级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认真核定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并进行排名,同时让全班学生签名(毕业班由班委和学生代表签名)。 二、 3月8日—3月12日,请各班主任根据《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认真审核班级推荐的拟获奖项学生的各科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等情况,并核实有无违纪受处分情况和欠费情况。 1、在2009—2010学年上学期有违纪现象的不能参加评定。 2、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内不能参加评定。 3、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不能参加评定。 三、3月13日—3月20日,各班主任将综合测评成绩情况(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份)及各类奖项候选人情况报本学科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审核,各学科部支部书记将本学科部审核意见归总报学院学工部审查,3月22日—3月26日学工部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学生拟获奖情况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填写《学生获奖审批表》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希望各班主任及相关职能负责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开展工作,顺利完成本次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若未按以上程序严格把关,造成遗漏、错评等现象的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学生工作部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