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根据我院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二、主要工作
1.坚持开展心理健康日常教育活动。一是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咨询工作。咨询室设在教学楼2509室,帮助学生们解答各种心理问题,并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二是做好重点学生的跟踪关注及心理干预,对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重点学生进行深入约谈,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引导。三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小型、多样、趣味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播放有关心理健康指导内容的电影、召开小范围座谈会等。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为我院大一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课程。该课程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开展我院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按照省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并最后撰写测评报告和总结。力争对我院学生心理问题能够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加强心理健康协会的建设工作。
5.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机制。要规范学院---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机制。二级学院要及时上报问题学生的相关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要进行干预,必要时要劝学生休学,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1)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进行密切的关注和跟进,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心理保健员的共同配合,给予问题学生充分的疏导和心理解压。(2)在各班设立心理保健员。各二级学院、班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强化学生自觉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兴趣,努力构建和落实大学生心理危机高危人群预警机制。(3)加大对心理健康专家、心理健康咨询老师、心理健康辅导员等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我院的心理健康的教育氛围。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指导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及早发现、预防和有效干预工作,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6.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更新与维护。根据2011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需将网络平台建设列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并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因此,需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更新与维护,并增加相应专栏,例如,心理知识专栏(心理健康知识、社会心理现象、文章、书籍、电影等);心理咨询及预约专栏(预约方式、心理咨询教师的排班时间、心理咨询介绍、咨询须知、保密原则、咨询设备等);心理测评专栏(提供专业测验或趣味测验工具);社团活动专栏(心理社团介绍、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等);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各类通知,如学校公告、活动安排等);课程设置专栏(心理类课程介绍,如在线课程资源、视频等)。